廊坊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廊银保监复〔2022〕8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廊坊市分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2〕32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4-3号”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39号创业大厦二期A座写字楼第6层606室”。

二、迁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2022年07月29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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