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中国平安(601318)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刘志坚、陈礼斌、江易龙、李明颖、陈菊妹)

(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刘志坚、陈礼斌、江易龙、李明颖、陈菊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刘志坚、陈礼斌、江易龙、李明颖、陈菊妹

单位

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志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业务数据不真实

2.财务数据不真实

3.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罚款84万元,对刘志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对陈礼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江易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李明颖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陈菊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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