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601318)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刘志坚、陈礼斌、江易龙、李明颖、陈菊妹)
(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刘志坚、陈礼斌、江易龙、李明颖、陈菊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刘志坚、陈礼斌、江易龙、李明颖、陈菊妹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刘志坚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业务数据不真实 2.财务数据不真实 3.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罚款84万元,对刘志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对陈礼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江易龙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李明颖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陈菊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2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7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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