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七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七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元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数据不真实、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七台河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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