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七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刘元涛)

(刘元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七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元涛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七台河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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