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田书朝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1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田书朝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永财发〔2022〕233号)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4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核准田书朝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青海银保监局报告。

三、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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