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联创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张柏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余银保监复〔2022〕32号

联创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柏松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联创发﹝2022﹞135号)收悉。经审核,张柏松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有关任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柏松联创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2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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