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银保监复〔2022〕74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张运华丽水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请示》(浙中银保险发〔2022〕92号)悉。经审核,张运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6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张运华的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
2022年7月2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