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银保监复〔2022〕8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支公司金山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淄人保财险综发〔2022〕5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支公司金山镇营销服务部由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福山村福山大酒店南邻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南沣路132号东院102室。
你公司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原《保险许可证》、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领取新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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