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银保监复〔2022〕123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郯城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人保寿险临发〔2022〕404号)收悉。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郯城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58号”变更至“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东路133号”。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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