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321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支公司红光营销服务部经营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川发〔2022〕2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支公司红光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四路976号科研孵化楼3楼306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红佳东路6号附224号2层6号附224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7月1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