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函〔2022〕646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拟任李征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及相关解释说明材料(太平财〔2022〕81号,太平财〔2022〕29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征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7月14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