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银保监复〔2022〕71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单位《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廊坊市安次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冀发〔2022〕55 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安次区支公司营业场所拟由“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12号”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狮子城银河湾北区3号楼302”。
二、迁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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