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崔昊任职资格的批复

渝银保监复〔2022〕139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崔昊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利宝〔2022〕21号)收悉。经审查,崔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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