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银保监复〔2022〕3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601628)叙永县支公司落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泸发〔2022〕3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县支公司落卜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我分局缴回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县支公司落卜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2022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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