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601008)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朝季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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