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公司、关守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公司、关守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关守权

单位

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关守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违法违规。关守权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公司处罚款30万元,对关守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黑龙江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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