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公司、冯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公司、冯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冯伟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志勇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公司存在承保理赔审核不严,未如实记载承保理赔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冯伟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支公司罚款25万元;对冯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黑龙江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7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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