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侯巍龙

单位

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兴庆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维晓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编制虚假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兴庆支公司予以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兴庆支公司经理侯巍龙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宁夏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7月8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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