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田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银保监复〔2022〕53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田霞任职资格的请示》(泰康人寿冀发〔2022〕76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田霞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张家口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田霞应在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在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事项注销。

此复。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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