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弥渡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大银保监复〔2022〕39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弥渡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家财险滇大发〔202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弥渡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公告等善后工作。

三、自批复之日起,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缴回大理银保监分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你公司今后不得再以上述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

2022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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