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筹建孝感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鄂银保监复〔2022〕262号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的请示》(中信保诚鄂分〔2022〕19号)收悉。结合孝感银保监分局初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孝感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该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孝感银保监分局申请开业,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2022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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