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银保监复〔2022〕325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浙商保险浙〔2022〕5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02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714-1号、716-1号、718-1号、720-1号”。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局更换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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