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免费”陷阱,防范权益受损

2022-07-07 10:39:16 和讯保险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涛

 【“免费”背后的手法】

  近年来,各大保险机构在对欺诈行为实施打击时,发现部分汽车修理单位(4S店或汽修厂)将保险消费者的车辆当作非法牟利工具,通过制造保险事故或者扩大出险车辆损失等方式骗取保险金,提高修理收入。此类行为已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其主要手法如下:

  手法一:把免费翻新、免费保养、免费喷漆当作幌子,吸引保险消费者的车辆进厂,然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车辆制造保险事故,假借消费者的委托授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以此骗取保险赔款。

  手法二:在保险消费者的车辆出险后,一些汽车修理单位承诺将免费赠送车辆保养、油漆等附加增值服务,以此吸引保险消费者到厂维修。在车辆进厂维修时,汽车修理单位故意扩大车辆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以此提高修理营业收入。

  【保险诈骗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存在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到2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基于刑法理论,汽车修理单位虽然不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但汽车修理单位利用保险消费者车辆制造事故或者扩大损失程度,已具有犯罪故意和行为。如诈骗数额超五万元的将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的犯罪主体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保险消费者作为车辆所有者,一方面自身车辆将蒙受不明的意外损失,另一方面可能需要承担因车辆多次出险带来的第二年保费上涨的成本。如果保险消费者参与了汽车修理单位的保险诈骗活动,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风险提示】

  一、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车辆出险后,应当及时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登录保险公司APP或小程序等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在报案时,应说明车辆事故发生经过和损失情况,主动留存与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明资料,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通知损失核定结果。

  二、选择正规的汽车维修单位:消费者在维修车辆时应当选择正规备案且社会口碑良好的修理单位,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勿被“免费修车”、“免费喷漆”等幌子蒙蔽,勿将车辆交由不正规的汽车维修单位进行修理,防范自身权益受损。

  三、谨慎授权他人代办索赔:消费者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处理理赔事宜,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应提供亲笔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授权人员、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间。在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上建议备注仅供某次事故理赔使用,同时应当尽量避免将证件原件交给委托人,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四、关注是否有异常理赔记录:消费者可定期通过保险公司官网、APP或小程序等渠道查询理赔记录,核对出险次数、理赔项目及理赔金额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如果发现存在异常理赔记录,应当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核实。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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