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五一团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石银保监复〔2022〕2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五一团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石人保财险发〔2022〕2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五一团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将该分支机构撤销后的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存续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做好对客户的解释说明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注销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石河子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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