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21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裕华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冀发〔2022〕7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裕华支公司营业场所由“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83号盛典商务第四层,第五层505室、507室、509室、511室,第七层701-708室、711室”变更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77号安侨商务804室”。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6月23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