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公司八甲口营销服务部等3家机构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2〕5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公司八甲口营销服务部等3家机构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22〕21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支公司八甲口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支公司北城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红星街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失效,你公司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三、你公司应本着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充分告知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后续理赔服务电话等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后续服务工作到位。

四、你公司应于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缴回我分局,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公告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2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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