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288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青白江营销服务部、郫都营销服务部、彭州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民保川发〔2022〕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青白江营销服务部、郫都营销服务部、彭州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缴回原四川分公司青白江营销服务部、郫都营销服务部、彭州支公司的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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