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段云霞、葸宁、党银杰、钱涛

单位

名称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段云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二、编制虚假资料

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行政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4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团体客户部总经理葸宁予以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段云霞予以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副总经理钱涛予以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党银杰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宁夏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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