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冉

单位

名称

太平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

三、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

行政处罚依据

一、《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二、《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三、《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太平洋保险(601601)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太平洋(601099)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冉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宁夏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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