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张冉 | |
单位 | 名称 | 太平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冉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一、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 三、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一、《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二、《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三、《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太平洋保险(601601)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时任太平洋(601099)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张冉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宁夏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6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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