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银保监复〔2022〕71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撤销定州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民保(河北)发〔2022〕7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营销服务部。
二、该机构撤销后,你公司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要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告。
四、你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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