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胡艳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张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胡艳平,时任华夏人寿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单位

名称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治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对保险代理人进行培训,且未按规定对保险代理人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九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对胡艳平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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