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银保监分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沙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明银保监复〔2022〕53号

华安财险福建分公司:

《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沙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华保闽报〔2022〕3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沙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从福建省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福建省金立轻工实业有限公司6号厂房办公楼5楼东侧变更至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长泰南路13号友诚大厦3楼3单元。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2022年6月6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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