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4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以缴纳费用作为招聘从业人员的条件、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超出承保公司的经营区域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六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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