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众诚保险温州中支、陈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陈荫

单位

名称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申屠洁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众诚保险温州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陈荫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众诚保险温州中支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陈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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