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宣城监管分局关于杨玉梅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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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银保监复〔2022〕38号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关于杨玉梅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亚太财险皖报〔2022〕1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玉梅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杨玉梅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2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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