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张俊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俊方

单位

名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孟俊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内控管理不到位,理赔调查未尽职导致保险代理人骗保成功。张俊方是前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新华人寿金华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张俊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千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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