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银保监复〔2022〕8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袁登辉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赣阳光产险〔2022〕36号)收悉。经审核,袁登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袁登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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