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白银监管分局关于核准滕怀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白银保监复〔2022〕15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滕怀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甘阳光产险〔2022〕6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滕怀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如拟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