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173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石家庄贾庄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人寿冀发〔2022〕7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石家庄贾庄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族路75号华强广场A座25楼”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5号‘体育馆综合楼’三楼”。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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