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保监复〔2022〕4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机构住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2〕21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63号院1号楼103、104综合楼”迁至“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同建街14号院二层底商楼”。
二、迁址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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