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银保监复〔2022〕59号
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信都支公司活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2〕13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信都支公司活泉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大街北侧阳光国际1号楼1-2层105铺#”变更为“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将军墓镇将军墓村东三号住宅楼一层东数第二间”。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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