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黎星,时任新华人寿核保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

张军智,时任新华人寿团体业务部副总经理

单位

名称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志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通过批单批注更改保险责任;

2.短期健康险产品费率浮动范围超过基准费率30%。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新华人寿合计处八十万元罚款;对黎星予以警告,合计并处七万元罚款;对张军智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北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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