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崔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内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崔亮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编制虚假资料

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内蒙古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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