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银保监复〔2022〕26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山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人寿〔2022〕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山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07号财富大厦B座16F(1601-1602)。
二、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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