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230号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锦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中意人寿川〔2022〕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锦江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2座11楼01-06室、19楼01B、02、03A室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号国际金融中心二号办公楼23楼单元6及16。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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