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普兴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川银保监复〔2022〕21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新津支公司普兴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材料(川人保财险发〔2022〕53号)和相关补正材料(川人保财险发〔2022〕11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普兴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普兴东街20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新中路26号附5号1层”。

二、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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