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崇仁支公司撤销的批复

抚银保监复〔2022〕43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关于撤销抚州中心支公司崇仁支公司的请示》(合保赣分发〔2022〕4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撤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崇仁支公司;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崇仁支公司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并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缴回保险许可证;

三、机构撤销后,应当及时对外进行公告,并以适当形式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应当充分告知。

2022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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