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银保监分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营销服务部撤销的批复

饶银保监复〔2022〕74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广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民保(江西)发〔2022〕4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丰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在接到此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缴回该家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并持此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应妥善处理该机构撤销善后事宜,今后不得再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

此复。

2022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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