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银保监复〔2022〕43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江支公司的申请材料(太平财川〔2022〕3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江支公司,准予开业;该机构的营业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二环路南二段648号(世界绿谷博览城A3栋b10号商铺)。
二、该机构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三、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五、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支公司负责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六、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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