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泉银保监复〔2022〕49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关于泉港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闽人保财险发〔2022〕13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支公司将营业场所从“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领第.中心大厦写字楼第二层201-215、225-235”变更至“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德惠?财智启航城B101-B102店面、B106-B109店面、B301-B303办公、B305-B311办公、C101店面、C301-C303办公、C305-C306办公”。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2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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